三個規定
1.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:《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、插手具體案件處理記錄、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》
2.中央政法委:《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》
3.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、司法部:《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、律師、特殊關系人、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》
“重大事項”填報制度
2019年8月23日,最高檢為貫徹落實“三個規定”,印發《關于建立過問或干預、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》
2020年4月9日,最高檢為進一步深化落實“三個規定”及《實施辦法》,規范過問或干預、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,印發《關于執行“三個規定”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若干問題的工作細則》
關系再好,這些事情不能問,
走得再近,這些忙也不能幫!
“三個規定”
“重大事項”報告制度
告訴我們
“干預案件”、“打探案情”、“請托說情”
“干部人事”、“工程項目”、“監督執紀”
..........
都將被記錄填報
嚴格落實
“三個規定”“重大事項”
填報制度
快來自查!
1

某領導:小王啊,你最近是不是在辦理xxx的案件啊,他是我親戚,你看能不能從輕?幫忙關照一下!
檢察官小王:這可使不得領導,這違反了“三個規定”!

Tips: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、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,檢察人員應當全面、如實記錄!
2

某檢察官:小王啊,聽說你最近辦了一個搶劫的案子,我私下和你說,是我一個戰友,跟我打過招呼,你要手下留情!
檢察官小王:這可使不得,這違反了“三個規定”!

Tips:對檢察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,應當全面、如實記錄!
3

某同事:小王啊,你們最近是不是有干部選升啊,到底誰能晉升啊,你看我有沒有戲?
政治部小王:這可使不得,這違反了“三個規定”!

Tips:在干部選拔任用中,直接請托他人過問醞釀動議、民主推薦、組織考察、討論決定干部等情況,謀求關照,或者干預、插手干部選拔任用的,檢察人員應當全面、如實記錄!
4

網絡公司小李:王主任,我是網絡公司的小李啊,聽說咱們馬上要上一套辦公自動化的系統,這次的項目能不能交給我們公司做?我晚上定了個包間,當面向王主任請教!
保障部小王:這可使不得,這違反了“三個規定”!

Tips:在項目安排、工程建設中,直接或間接請托他人過問有關項目、工程的投資決策、承發包、資金使用、物質采購等情況,要求提供便利,或者干預、插手項目安排、工程建設的,檢察人員應當全面、如實記錄!
5

某檢察干警:小王啊,最近又接到舉報電話啦?聽說我們單位最近搞了個內部巡察監督,你能不能把情況和我說說?
督察部小王:這可使不得,這違反了“三個規定”!

Tips:在監督執紀中,直接或者請托他人過問內部監督、巡視巡察和信訪受理、線索處置、初核立案、性質認定、審查調查組組成等情況,幫助被審查人傳遞材料、信息,或者施加影響干預的,檢察人員應當全面、如實記錄!
6

小王母親:兒子啊,聽說你最近在辦隔壁李叔叔的案子?
檢察官小王:這不能告訴你,這違反了“三個規定”!

Tips:對來自熟人、親友、同學、戰友等各方請托,違反規定過問或干預、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,檢察人員應當全面、如實記錄!
干預過問必登記!
說情打探必拒絕!
了解指導必留痕!
違規違紀必追責!
@所有人
如果你的朋友、親人在檢察院工作
請不要想方設法說情打招呼
被拒絕時
請理解他,不要埋怨他!
因為,我們逢問必錄!
問與不問都要依法辦理!
遵守“三個規定”
讓我們共同維護司法公正
捍衛公平正義!